近年来,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涉物业纠纷案件大量增长,而物业纠纷的主要矛盾焦点就是物业费问题。本文对实践中接触的物业费纠纷案件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对该类纠纷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物业收费纠纷相关法律法规解析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 :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